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堪仁波切彭措郎加慈悲开示:《入菩萨行论》讲解(49)

发布时间:2019-03-01 点击数:2776

《入菩萨行论》讲解(49)

 

   正文:那么对于自己之上师,或者亲友造成伤害者,

        如前所述都是因缘业,明白此理自然不忿怒。

   讲解:第六十五个偈句把刚才的内容做了一下小结:所有一切完全都是不自主的,所有一切完全都是在因缘基础之上所建立的,所有一切完全都是如幻如梦的,所有一切完全都是各自往昔业力所感召出来的等等。如果我们能够明白这一切道理的话,尽管别人障碍到了自己的上师、亲友、包括自己的所得,并有可能会导致上师、亲友对自己的信心减少等等,对此我们都不应该有忿怒心产生,我们都应当能坦然承受。

 

   正文:有心意识一切之众生,以及无情原因之伤害,

        为何单对众生生忿怒?故而当知应承受伤害。

   讲解:第六十六个偈句。我们所受到的伤害分为两大类别:第一类是来自一切有心、有情的众生对我们造成的伤害,另一类是完全无心的,比方说地水火风等自然条件对我们造成的伤害。当我们遇到无心的地水火风等这些自然条件造成的伤害的时候,我们从来没有生气过,但却对有情众生给我们造成的伤害生气,这实在是没有道理。

 

   正文:有人愚痴导致犯过失,有人愚痴导致生忿怒,

        到底哪种情况有过失?到底哪种情况无过失?

   讲解:第六十七个偈句。有些人会在愚痴或者不明白的情况下,犯杀生、偷盗等各种各样的罪业行为;有些人则会因为愚痴导致忿怒,进而可能会对我们造成伤害。这些都是愚痴所导致,都是建立在愚痴的基础上发生的,那为什么我们对别人在愚痴作用下所产生的杀生、偷盗等等行为,没有产生很大的生气,却对同样因愚痴产生的忿怒心带给我们的伤害而生气呢?都是因愚痴而导致的伤害,为什么会有生气与不生气的分别,这实在是没有道理。

 

   正文:别人带来种种之伤害,是因往昔业果之缘故,

        一切都依因缘和业果,为何自己对此要生气?

   讲解:第六十八个偈句说的是:自己或者自己亲友这一方遭受到别人的伤害,全都是往昔各自的业力造成异熟的果报所导致的结果。所有的一切全都是因缘所生、因缘汇聚所导致的结果。既如此,那自己为什么还要对别人伤害到自己或者伤害到自己亲友生气呢?

 

   正文:明白见到如此之道理,应对双方生起慈悲心,

        应当通过自己如此行,精进一切福德之修行。

   讲解:第六十九个偈句。基于上面的这些原因,我们作为修行大乘的菩萨,在学习大乘的经典、明白了里面的道理以后,不论是对敌方还是友方,我们自己并不应该产生嗔恨心,我们应该修行忍辱。同时,我们对于敌友双方,还要尽可能使他们互相之间产生修慈、修悲的福德行为,就算是非敌非友的无关之人,我们也要尽可能让他们有慈悲心,我们自己要修行忍辱,也要尽可能让别人修行忍辱,应该精进于这样的忍辱善业、忍辱福德的修行。

   比如说在藏地,有很多的喇嘛会因为别人打架、杀人,或者是因为争抢地盘、草地产生纠纷等进行仲裁或者调解,如果本身出发点、心态比较好,这些可能就属于修行忍辱福德的标志。

 

   正文:比如家中失火火炽燃,将要燃及邻居之房屋,

        茅草等等易燃之物品,全部都会赶紧搬抛弃。

   讲解:第七十个偈句。比如当自家失火的时候,担心火势会燃及邻居家房屋,我们会立刻把自己家中易燃的草、木等等这些日常生活必备的物品搬开,就好像这些物品在生活中根本就无用一样。

 

   正文:同样对于何人心生贪,嗔恨之火容易燃烧时,

        为了不让福德被烧毁,所贪之人也应当抛弃。

   讲解:第七十一个偈句是对上个偈句的例子的运用。同样的道理,虽然我们平时比较珍视我们的亲戚朋友、我们的钱财等等,我们有这样那样的需求和贪爱之心,但由于我们担心这样的贪爱之心会导致我们生气,会导致我们的嗔恨之火燃烧,最终会导致我们更多的福德或全部福德被烧毁,所以我们就应该舍弃我们所贪的这些财、亲、友。只要我们把这些贪的亲、友、财舍弃了,我们就能做到不生气、不嗔恨;没有了嗔恨之火的燃烧,就不会导致到我们更多的福德被摧毁。

(未完待续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