学习贯彻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》
发布时间:2024-04-19 点击数:8957
根据青岛市民政局“关于印发《学习宣传贯彻<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>实施方案》的通知”要求,我会于2024年4月7日组织志愿者学习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》,参加学习的共5人,分别为全职志愿工作者杨秀芳、胡晓文、王琪、姜善起及兼职志愿者王涵音。
新修改的慈善法共十三章一百二十五条,我们除了全面系统学习外,重点对新修改的部分进行了学习。
通过学习,了知了此次慈善法修改的意义及修改的主要内容。新修改的慈善法主要是为做好新时代慈善工作、发展慈善事业指明了方向、提供了遵循;发挥法律的规范、引导和保障作用,推动新时代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;进一步规范慈善活动,提高慈善行业公信力。
慈善组织的规范运行,是促进慈善事业持续发展的内在要求。我们对照目前本基金会运行情况,进一步明确了基金会应该做的和不能碰的,下一步要对照慈善法继续完善制度、规范行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