堪仁波切彭措郎加慈悲开示-----《修心七义》讲解
发布时间:2016-07-25 点击数:3991
(接上期)
第五部分讲述的是修心纯熟之标准,根本偈中说:诸法摄于一密意。?xml:namespace>
尽管佛说了三乘之法,但是不论大乘还是小乘的一切法,基本的用意都集中在一个地方,就是降伏“我执”。我们在修行的时候,不管是在任何法的学习中还是修行中,包括修心和做功课等等,都应当随着自己的修行使“我执”越来越小才对。否则,我们在修法、在闭关,但是“我执”却越来越重,傲慢却越来越重,这样的修法并没有成为“我执”的对治方,那这就表明我们所做的任何法的修行全都变得没有意义了。
所以,修法有没有修得正确,其根本就是要看“我执”有没有被降伏。“我执”的大小其实是衡量一个行者修得如何的一个衡量之器,就像我们用来称重的称一样。如果我们在称量的过程中发现“我执”重于行者本身,那就表示这个行者并不符合标准;如果“我执”轻于行者,那就算这个行者比较符合标准了。所以修心是不是纯熟,就要看“我执”有没有被降伏。
根本偈中说的第二句就是:二证之中取主要。
比如,我是不是一个行者呢?有两个证据来证明我是不是一个行者。一个是别人说这是一个符合标准的行者;另外一个是自己知道自己是符合标准的行者。所以在这二证之中,应当以自己的证明为最主要。理由是什么?别人只能见到我们的身体行为或言语模式,但并不能知道我们内心的想法。与此同时,如果我们背着别人做了一些事情,那别人也见不到。所以当别人说我们是一个行者的时候,我们不一定真的是一个符合标准的行者。因为自己是欺骗不了自己的,所以自己做了什么事只有自己全都知道。如果我们将《修心七义》的内容和我们的自心做比对,假如通过对比发现自己还真是一个行者,那差不多算得上是我们的修心有一些成熟的标志了。这就叫自己给自己作证,这是最主要的方向。自己有没有骗自己,自己是最清楚的。如果在自己不骗自己的前提下,自己觉得自己是一个行者,那差不多自己就真的是一个行者了。
所有的修心经文,并不是主要用来观察别人到底修行的如何。这些法义主要是用于矫正自己的内心。通过以这样的法义矫正自己的内心,终究会有一天,如果自己能成为“《修心七义》在自心里面浮现出来”的这么一个人的,那就已经是符合标准的行者了。
过去老堪布白玛当秋给我们有过这样的教学,他差不多每年都给我们讲解一遍《普贤上师言教》。那时候说的就是:你们是不是行者呢?如果你们符合《普贤上师言教》,那你们就是行者;如果你们不符合《普贤上师言教》,那你们就不是行者。所以这里的意思就是:不要以别人作为证明,而要以自心作为证明,应该以这个为主。
根本偈句中还有这样的话:当恒常依于欢喜。说的就是:平时还请保持内心欢欢喜喜的啊。
即便出现任何的恶缘或者痛苦,我们不要生起恐惧、害怕、悲伤和丧气等等的心理,应当让这些情绪都变成修菩提心的助伴。如果能够做到这样,等于是这些恶缘和痛苦都真正地发生了作用。针对这些恶缘和痛苦而生起欢喜心,就是非常合理的了,所以我们应当生起欢喜心。如果真的能够生起欢喜心,那恶缘和痛苦就等于成了我们的助伴,这就是修心成熟的标志。
所以,针对任何所出现的恶缘,我们都应当对它生起欢喜心,而且应当在这个基础之上去修学:在我自己遭遇的恶缘和痛苦之上,希望我能够很欢喜地将一切众生的恶缘和痛苦全都领受过来,应当这样去修学。
根本偈句中还有这样的说法:“纵散也能”即纯熟。
比如,有一个人,他的骑术非常好。就算他三心二意的,他也不会从马上掉下来。与这个例子相似,如果一个菩萨突发一些恶缘,就算他没有专门用正念思维去把持,恶缘自己也能变成修行的助伴,这样的表现也就是修心纯熟的标志。比如,首先知道了一个恶缘来到,基于之前我们修心的力量,即便是违缘到来,我们也可以承担得住。但是对于骤然发生的事件,比如我们走路的时候,突然没有任何道理的出现了一个人用棒子打在我们的头上,打得非常疼。如果作为一个菩萨,即使那个时候之前没有做过任何的准备,就算这样突发的恶缘出现,菩萨也不会生起嗔恨心。而且还会对殴打者发出这样的愿望:希望他殴打我的这个恶业能够消亡!希望他能摆脱一切罪业、违缘和痛苦!希望我的头痛能代替众生的一切痛苦!如果按照这种方式,将违缘变成修心的助伴,那这就是修心纯熟的标志了。
所以我们应当在不论怨敌、亲友、恼害方、苦乐等等任何的显现之上,让自己的两种菩提心没有任何辛劳地、悠然地就能够生起。
刚才所说过的“诸法摄于一密意,二证之中取主要,当恒常依于欢喜,‘纵散也能’即纯熟”这四者,其实就是菩提心修心纯熟或者说修心符合关键要求的标志。但是符合了这个标准并不等于说可以不用修菩提心了,不是这个意思,直到成佛之前都要努力修学,一直要让菩提心不断向上增长。
(未完待续)